骨折出院后是否有护理费?
我之前骨折住院,现在出院了,但是行动还是不太方便,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家里人都要上班,没办法一直照顾我,我想请个护工,不知道骨折出院后是否有护理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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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出院后是否有护理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一般来说,判断出院后是否能获得护理费,关键在于伤者是否因骨折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对于护理期限,该解释也明确指出,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骨折出院后,医生在出院医嘱中明确注明需要护理,或者经过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认定伤者在出院后确实需要护理,那么伤者就有权主张护理费。比如,医生在出院小结上写明“出院后需一人护理三个月”,那么在这三个月内,伤者就可以要求赔偿护理费。反之,如果没有相关的医嘱或鉴定意见,主张护理费可能就缺乏依据。 此外,如果是因他人侵权行为导致骨折,如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等,伤者可以向侵权人主张护理费;如果是工伤导致的骨折,可根据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护理费。总之,骨折出院后是否有护理费,要依据具体的伤情、医生的建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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