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禁止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
我之前看到有人打着收容救护野生动物的旗号去做买卖,感觉很不对,但又不确定这是不是违法的。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是不是禁止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呢?这种行为会面临什么后果呢?
展开


在我国,是明确禁止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收容救护”和“买卖野生动物”这两个概念。收容救护是指相关机构对受到伤病、受困等情况的野生动物进行临时的收留、救治和保护等工作,目的是帮助这些野生动物恢复健康,回归自然,维护生态平衡。而买卖野生动物则是将野生动物作为商品进行交易,从中获取经济利益。我国有多部法律对此进行了严格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该法规定,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这一规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对这类行为进行了规制。如果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可能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根据情节轻重,会面临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外,即使买卖的不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但如果违反了相关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比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总之,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无论是出于何种目的,都不能触碰这一法律红线。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环境的平衡和稳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