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个人小产权房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我有一套小产权房,想转让给别人,就和对方签了转让协议。但我心里有点没底,不知道这协议有没有效。我也不太懂法律,就想问问在民法典的规定下,这种个人小产权房转让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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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关于《民法典》中个人小产权房转让协议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来看。从《民法典》的基本规定来说,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以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不过,小产权房由于其自身性质,在转让方面受到诸多限制。《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因为小产权房建立在集体土地之上,其流转必然涉及到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问题。 如果小产权房转让协议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的,并且符合当地的宅基地分配政策等规定,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可能被认定为有效。因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土地有共同的权益,在内部进行合理的流转符合集体土地使用的基本规则。 然而,如果是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转让小产权房,这种转让协议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这是因为向非本集体成员转让小产权房,打破了集体土地的内部使用规则,可能会损害集体组织其他成员的利益,也违反了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当小产权房转让协议被认定为无效后,依据《民法典》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处理规定,因该协议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在涉及小产权房转让时,一定要谨慎考虑协议的效力问题,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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