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债后转移房产是否属于恶意转移?

我欠了别人一笔钱,最近有人建议我把名下的房产转移出去,可我又担心这会被认定为恶意转移。我想知道,在欠债的情况下转移房产,从法律上来说是不是算恶意转移呢?这中间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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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欠债后转移房产是否属于恶意转移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恶意转移财产是指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欠债的人故意把自己的财产处理掉,让债主没办法通过法律途径拿到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如果欠债人在债务到期后,为了逃避债务而将房产无偿转让给他人,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出售房产,这种行为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恶意转移。因为这种做法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让债权人更难收回欠款。 但是,如果欠债人有合理的理由转移房产,比如是为了维持基本生活需要,或者是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并且没有影响到债权人实现债权,那么就不一定会被认定为恶意转移。例如,欠债人因为生病急需用钱,按照市场价格出售房产来支付医疗费用,这种情况就不能简单地认定为恶意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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