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法官后审限是否重新计算?
我有个官司正在打,最近听说要更换法官了。我特别担心这会影响案件的审理时间,本来就盼着早点出结果,现在心里没底了。我想知道,更换法官之后,案件的审限是不是会重新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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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审限指的是从立案到结案的时间限制,它的设定是为了保证案件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处理,避免久拖不决。 一般情况下,更换法官并不会导致审限重新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更换法官只是司法资源的调配,并不属于法定的重新计算审限的情形。法定重新计算审限的情形主要包括: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管辖权异议的期间不计入审限,若管辖权异议成立,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后,审限重新计算;诉讼过程中,需要进行鉴定、评估、审计等,鉴定、评估、审计的期间也不计入审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审限继续计算,但不是重新计算;还有就是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的期间,同样不计入审限。 所以,通常而言,更换法官这一行为本身不会使审限重新开始计算,案件还是要按照原本确定的审限来推进,不过具体的审理进度可能会因新法官熟悉案件情况等因素而有小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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