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过户将房屋抵押是否算诈骗?
我把房子卖给别人,但还没办理过户手续。后来因为急用钱,我又把这房子抵押出去了。现在买房的人知道了这事,说我是诈骗。我就想问问,我这种未过户就把房子抵押的情况,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诈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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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未过户将房屋抵押是否构成诈骗时,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不能一概而论。下面将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诈骗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也就是说,构成诈骗需要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欺骗行为,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 在未过户将房屋抵押的情况中,如果出卖人在出售房屋时就打算通过抵押房屋来非法占有购房款或抵押款,并且隐瞒了房屋已出售或将要抵押的事实,这就可能构成诈骗。比如,卖家已经和买家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收取了房款,但为了骗取更多钱财,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方并获取抵押款,且不打算履行对任何一方的义务,这种行为就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然而,如果出卖人是因为遇到突发的经济困难,在未过户的情况下将房屋抵押,并且有意愿和能力在未来解决问题,比如偿还抵押款并完成房屋过户手续,那么一般不构成诈骗。这可能只是一种民事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对于买家来说,如果发现房屋被抵押,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如果出卖人的行为构成诈骗,买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判断未过户将房屋抵押是否算诈骗,关键在于出卖人的主观意图和具体行为。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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