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村里证明无能力抚养子女让别人领养算犯罪吗?

我家庭经济困难,实在没能力抚养孩子,村里也给开了无能力抚养的证明。现在想把孩子让别人领养,不知道这样做在法律上会不会被认定为犯罪,很担心会触犯法律,所以想了解清楚这种情况到底合不合法。
展开 view-more
  • #子女领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正常合法的领养流程和相关概念。合法的收养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收养人、送养人以及被收养人之间形成的一种拟制血亲关系。收养行为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收养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如果村里开具了无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明,从送养人资格上来说,生父母符合“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这一条件。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有了村里的证明就可以随意让别人领养孩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五条至第一千一百零五条等一系列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还需要对收养人进行条件审查,比如收养人应当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等。 如果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收养登记,即使有村里的证明,这种私下的领养行为可能会带来一系列法律风险。如果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子女“送”给他人的,可能会涉嫌拐卖儿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特定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所以,村里开具无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明只是一个方面,要保证领养行为合法,必须严格按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收养登记等手续,避免因违反法律规定而面临法律责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