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婚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对象准备结婚,家里给买了婚房。但我不太清楚这婚房在法律上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以后婚姻有变故,这房子的归属问题就很关键了。我想了解一下,在不同情况下,结婚婚房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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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结婚婚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婚房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意味着这套婚房就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男方在结婚前自己出钱全款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也只有男方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完全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若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并且房子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房子的产权一般会判给支付首付的一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再者,如果婚房是在婚后购买,不管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比如,夫妻婚后一起出钱买了套房子,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这套房子依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婚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若双方有关于婚房归属的书面约定,那么按照约定来确定房屋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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