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女方的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和老公打算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有点疑惑。我有自己的工作,一直有工资收入。想知道在法律上,我这些工资在离婚时算夫妻共同财产吗?需不需要和他进行分割?不太清楚这方面法律规定,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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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判断女方的工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要看是否处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结婚后一起获得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也就是说,只要女方的工资是在夫妻结婚后获得的,那么这些工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需要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不过,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的财产约定,例如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女方的工资就按照约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财产约定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所以,通常情况下离婚时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是共同财产,但如果有合法有效的财产约定则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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