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我有个亲戚被判处了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我想了解下在执行这个刑罚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比如执行机关是谁,执行期间罪犯有什么限制,什么时候结束执行等等,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剥夺政治权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在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时,有多个方面需要注意。 首先是关于执行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这明确了执行主体为公安机关,并且在执行期满时的通知义务。 其次,剥夺政治权利所剥夺的权利内容也是关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不能参与选举和被选举,不能随意发表政治相关的言论、出版作品,不能组织或参加集会、结社等活动,也不能在国家机关、国有单位担任领导职务。 再者,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及计算方式很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第五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这就详细说明了不同情况下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以及如何计算起始时间。 最后,在执行过程中,要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虽然罪犯被剥夺了政治权利,但他们仍然享有其他未被剥夺的合法权利,执行机关应当依法执行,不能侵犯其合法权益。同时,罪犯如果对执行过程有异议,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提出申诉。总之,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是一个严肃且需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的过程,各个环节都不容忽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