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我在处理债务相关事情,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这块不太明白。想具体了解下,在什么情况下债权人能行使这个权利,也就是它的构成要件都有啥,想从法律层面弄清楚,好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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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首先是客观要件: 第一,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处分财产的行为包含无偿赠与、低价出卖、高价竞买、债务免除、债权让与等,还包括为他人提供担保。比如债务人把自己价值很高的房产以极低价格卖给别人,这就属于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 第二,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就是说债务人这些处分自身财产的行为,导致其没办法清偿对债权人的全部债务。要是债务人的行为没让其清偿能力减弱,债权人就不能行使撤销权。 第三,该处分行为必须是纯粹的财产行为,身份行为即便让债务人财产减少也不能撤销。比如结婚、收养等身份行为,不能因导致债务人财产减少就撤销。 第四,该处分行为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其次是主观要件: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若为无偿处分,比如无偿转让财产,就能认定恶意存在;若为有偿,但价格明显不合理,以受让人明知这种情形存在来认定恶意。像债务人以不合理低价转让房产,受让人明明知道这个价格不合理还买,就可能被认定有恶意。 另外还有时间要件:不以债权已届清偿期为要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相关概念: 撤销权:简单说就是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某些行为的权利,目的是保护自己的债权能实现。 无偿处分:就是不收取任何报酬,把自己财产权益给别人的行为。 明显不合理低价:指的是交易价格远远低于市场正常价格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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