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4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江苏省遭遇了交通事故,身体受到了损害,现在想了解一下江苏省2024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具体包括哪些赔偿项目,赔偿金额又是如何计算的,希望能有专业人士帮我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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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省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后,其赔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且有相应的法律依据。首先,明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侵权人对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的制度。其主要目的在于弥补受害人因事故遭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失,使受害人尽可能恢复到事故发生前的状态。


在赔偿项目方面,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对于医疗费,它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的赔偿费用。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除了上述赔偿项目外,还会涉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若不幸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还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江苏省在2024年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赔偿标准进行调整。通常会依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标准。在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事宜时,当事人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误工证明等,以便准确计算赔偿金额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双方对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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