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合同诈骗的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在吉林和别人签了份合同,对方好像有诈骗嫌疑。我想知道在吉林,合同诈骗达到什么标准可以立案,好判断我这情况能不能报警处理,也了解下具体的立案标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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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简单来说,就是一些不法分子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各种欺骗手段来骗取对方的财物。在吉林,合同诈骗的立案标准和全国统一的标准是一致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而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也就是说,在吉林,如果合同诈骗的数额达到了二万元及以上,公安机关就会予以立案处理。 所以,如果您觉得自己遭遇了合同诈骗,且涉及的财物数额达到了二万元及以上,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在报案时,要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便公安机关更好地开展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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