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归哪个部门管理?
我家这边房子要拆迁了,会有拆迁安置房。但我不太清楚这些安置房是由哪个部门来负责管理的,比如分配、质量监督这些方面。我想了解清楚,以免之后出现问题都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反映,所以来问问具体归哪个部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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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不同方面由不同的部门负责,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房屋征收部门在拆迁安置房管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主要负责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以及拆迁安置房的分配等工作。比如在拆迁过程中,他们要和被拆迁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明确安置房的具体位置、面积、户型等信息。 其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拆迁安置房的建设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他们要确保安置房在建设过程中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规范,从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安全。 此外,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安置房的产权登记等工作。被拆迁人拿到安置房后,需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证书,确认房屋的所有权。该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审核办理产权登记所需的材料,为被拆迁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 总之,拆迁安置房的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多个部门协同合作,共同保障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遇到问题,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找到对应的负责部门反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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