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我国哪个部门负责管理拆迁纠纷?

最近遇到了拆迁方面的问题,和相关方产生了纠纷,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来处理。想了解一下在咱们国家具体是哪个部门管这种拆迁纠纷,希望能给详细说说,好让我知道该往哪反映情况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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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有多个部门涉及管理拆迁纠纷。 首先是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来说,这个部门会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要是对这些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话,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就是被告。通俗来讲,就是如果觉得这个部门在拆迁过程中作出的某个决定不合理,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让它来回应和解决。这在《行政诉讼法》中有相关规定,明确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时有相应的救济途径。 其次是人民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有几种情况是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是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既充当拆迁人,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二是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像“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三是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 。出现这几种情形时,人民政府就成了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这意味着在这些特定情况下,如果对拆迁有异议,人民政府要对相关问题负责处理。 另外,如果对行政裁决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和事实进行公正的审理和判决。 相关概念: 行政裁决: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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