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安排工作名义骗取钱财属于什么行为?
我前段时间遇到个人,说能给我安排进国企工作,让我交了5万块钱打点关系。结果工作没安排成,钱也不退我,我怀疑自己被骗了。我想知道这种以安排工作名义骗取钱财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性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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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安排工作名义骗取钱财的行为,在法律上通常属于诈骗行为。诈骗,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欺骗的手段,让别人产生错误的认识,然后自愿交出财物。在这种情况下,骗子虚构了能够安排工作的事实,让受害者信以为真,从而骗取钱财。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来看,根据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不过,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这个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如果有人以安排工作为由骗取钱财,受害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如果查证属实,会依法追究诈骗者的刑事责任。同时,受害者还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诈骗者返还被骗取的钱财,以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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