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利用公司名义骗取他人钱财属于什么罪?

我遇到个事儿,有人打着公司的旗号和我谈合作,说能给我项目,让我先交一笔保证金。我交了钱后,这人就消失了,项目也没了下文。我怀疑自己被骗了,想知道这种利用公司名义骗取我钱财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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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利用公司名义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很可能涉嫌诈骗罪。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犯罪人通过欺骗手段,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然后基于这个错误认识自愿地交出自己的财物。在利用公司名义进行诈骗的案件中,犯罪人往往会虚构公司的业务、项目、资质等情况,或者隐瞒公司的真实状况,以此骗取他人的信任和钱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各地的具体规定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还有可能涉及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如果利用公司名义进行诈骗的过程中涉及签订、履行合同,且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就会以合同诈骗罪来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对合同诈骗罪有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些情形包括: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判断利用公司名义骗取他人钱财具体构成什么罪,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看是否符合相应犯罪的构成要件。如果你遭遇了此类情况,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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