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侵权是按份责任还是连带责任?
我和朋友一起打闹,不小心把别人的东西弄坏了,对方要求我们赔偿。我想知道在这种共同侵权的情况下,我们是按份承担责任,还是要负连带责任呢?我不太清楚这两者的区别,也不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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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共同侵权责任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概念。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共同侵权。共同侵权指的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这里的“共同”,既包括共同故意,也就是大家商量好一起去做侵权的事;也包括共同过失,就是大家一起做事,但因为都有疏忽导致了侵权结果。 而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是两种不同的责任承担方式。按份责任就是各个侵权人按照自己的过错程度和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原因力大小,分别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比如,甲和乙共同侵权造成了1000元的损失,经过法院认定,甲的过错占60%,乙的过错占40%,那么甲就赔偿600元,乙赔偿400元。 连带责任则不同,在连带责任中,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侵权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承担了全部责任的侵权人,有权向其他侵权人追偿他们应当承担的份额。例如还是上述甲和乙共同侵权的例子,被侵权人可以要求甲赔偿全部1000元,甲赔偿后,可以向乙追偿4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一般情况下,共同侵权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不过,法律也规定了,如果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这就意味着,如果各个侵权人能够证明自己的过错程度和对损害结果的原因力大小,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按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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