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该如何赔偿?

前段时间我开车出了交通事故,交警判定我和另一个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我不太清楚这个连带责任赔偿是怎么回事,是我俩平摊赔偿费用,还是有其他的赔偿方式呢?想了解一下具体该如何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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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连带责任是指多个责任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受害人有权向任何一个承担连带责任的人要求全部或部分赔偿。当其中一个责任人承担了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赔偿后,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在连带责任的情况下,这里的侵权人可能是多个。 具体的赔偿步骤通常如下:首先,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如果保险赔偿后仍有不足部分,就需要由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来赔偿。各方的赔偿比例一般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来确定。例如,如果一方的过错较大,可能承担的赔偿比例就会高一些。如果各方的过错程度难以确定,一般会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假设在一个交通事故中,A和B承担连带责任,事故造成受害人C的损失为10万元。交强险赔偿了2万元,商业险赔偿了3万元,还剩下5万元需要A和B赔偿。如果经过认定,A的过错程度为60%,B的过错程度为40%,那么A需要赔偿3万元(5万元×60%),B需要赔偿2万元(5万元×40%)。但如果受害人C直接要求A赔偿全部5万元,A也有义务进行赔偿,之后A可以向B追偿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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