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抚养权会怎么判?
我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我,但对方经常不按约定时间送回孩子,甚至私自把孩子带到外地,不告诉我孩子的行踪,我感觉我的抚养权被侵犯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要是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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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当一方侵犯另一方抚养权时,法律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判决。 首先,如果是离婚后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拒绝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或者不按时将孩子送回等轻微侵犯抚养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法院可能会先对侵权方进行教育、警告,要求其按照约定或判决履行义务。 其次,如果侵权方的行为比较严重,例如将孩子藏匿、转移到外地,使抚养方长期无法见到孩子,严重影响孩子的生活和成长环境,抚养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另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院在审理变更抚养权案件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此外,如果侵权方的行为给抚养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如为寻找孩子支付的费用等,抚养方还可以要求侵权方进行赔偿,法院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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