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假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办了离婚手续,但其实是为了买房才办的假离婚。现在对方不认账了,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这种离婚后被认定是假离婚的情况会怎么判?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展开 view-more
  • #假离婚判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其实并没有“假离婚”这个概念。所谓的“假离婚”,通常是指夫妻双方为了达成某种目的,比如获取购房资格、逃避债务等,而共同决定去办理离婚登记,但双方内心并不想真正结束婚姻关系。然而,只要夫妻双方是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那么在法律上,他们的婚姻关系就已经合法解除了,并不因为双方主观上认为是“假离婚”而有所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也就是说,只要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是自愿的,并且对相关事项达成了一致协议,婚姻登记机关就会予以登记,离婚即产生法律效力。 一旦离婚手续完成,双方在法律上就不再是夫妻关系。如果一方在“假离婚”后反悔,想要恢复婚姻关系,是无法实现的,只能重新办理结婚登记。而在财产分割方面,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已经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并且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该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所以,如果在“假离婚”后,一方不承认当初是“假离婚”,另一方想要通过法律途径主张重新分割财产或者恢复婚姻关系,难度是比较大的。除非能够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才有可能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但要证明这些情形,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因此,大家在对待婚姻和离婚问题时,一定要谨慎,不要轻易尝试“假离婚”,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损失。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