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上诉有哪些相关规定?
我最近涉及一个案子,法院对管辖权做了裁定,我不太认同想上诉,但不清楚管辖权上诉有啥规定。比如上诉期限是多久,上诉状交给谁,上诉后会怎么处理等,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展开


管辖权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就管辖权异议所作的裁定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行为。 从上诉期限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也就是说,当事人若要对管辖权裁定进行上诉,需要在收到裁定书的十天内进行。 关于上诉状的提交,当事人要向原审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会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会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上诉后的处理结果,第二审人民法院会对上诉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原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如果原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如果原裁定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