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怎样的?


在探讨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法院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管辖法院。管辖法院就是指在法律规定下,有权受理特定案件的法院。对于工程款纠纷这类案件,确定管辖法院非常重要,它关系到当事人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在工程款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协议约定了管辖法院,并且该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就按照协议来确定管辖法院。例如,双方在合同里明确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的法院管辖,那么当出现工程款纠纷时,就应向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然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有其特殊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而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对于工程款纠纷中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般是由工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因为建设工程具有不可移动性,工程所在地法院更便于对案件进行审理,比如实地勘查工程情况、调查相关证据等。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没有书面协议约定管辖法院,且纠纷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那么通常就由工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但如果不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而是其他类型的工程款纠纷,就需要按照一般的合同纠纷管辖规则来确定管辖法院,也就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也有相应的规则,比如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等。 总之,确定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法院,首先要看双方是否有书面协议约定,然后再结合纠纷的类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如果不确定管辖法院,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诉讼能够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