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中的赔偿主要涉及两个大的方面,分别是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二者适用的情形有所不同。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经济补偿是在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举例来说,如果小李在某公司工作了 3 年 4 个月,他的月平均工资是 5000 元,那么公司依法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后,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就是 3.5×5000 = 17500 元。 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如,小张在公司工作了 2 年 1 个月,月平均工资 6000 元,公司违法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此时公司需要支付的赔偿金就是 2.5×6000×2 = 30000 元。 除了上述常见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外,还有其他一些情况的赔偿标准。在工资支付方面,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在加班工资方面,《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若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报销医疗费用,那么用人单位需要对这部分费用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