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计算日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在劳动法领域,有多种情形会涉及日工资的计算。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在正常出勤的情况下会计算日工资。这是最基础的情形,就是员工按照公司规定正常上班的日子。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日工资的计算方式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其中,月计薪天数为(365天 - 104天)÷ 12月 = 21.75天。也就是说,如果您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日工资就是5000 ÷ 21.75 ≈ 229.89元。 其次,加班时需要计算日工资。加班又分为不同的情况。如果是在工作日加班,也就是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工作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例如,您的日工资是229.89元,那么小时工资就是229.89 ÷ 8 ≈ 28.74元(假设每天工作8小时),如果工作日加班1小时,加班费就是28.74 × 150% = 43.11元。如果是在休息日加班,而用人单位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比如您在休息日加班一天,加班费就是229.89 × 200% = 459.78元。若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则要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像春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加班一天,加班费就是229.89 × 300% = 689.67元。 另外,员工请假时也会涉及日工资的计算。如果是请事假,一般会按照请假天数扣除相应的日工资。比如请一天事假,就扣除一天的日工资。如果是请病假,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意味着请病假时,日工资的计算要根据当地规定和企业制度,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