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工资发放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工资发放时间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其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能够及时、稳定地获取劳动报酬,维持自身及家庭的正常生活,这也是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的重要体现。以下是详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工资发放的具体日期,但该法第五十条明确指出,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的“按月支付”意味着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这一规定为工资发放的周期划定了基本框架,强调了工资支付的规律性和及时性。 此外,《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进一步细化了工资支付时间。该条款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这表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就工资支付日期进行约定,只要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基本要求即可。 如果用人单位遇到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拖欠工资,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工资发放时间的规定,劳动者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工资支付问题。 总之,劳动者了解工资发放时间的法律规定,有助于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