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程序中如何对债务人进行保全?

我公司的合作方进入了破产程序,我担心他们在破产过程中转移资产,影响我们的债权。我想了解一下,在破产程序里,到底要怎样对债务人进行保全呢?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规定是啥样的?
展开 view-more
  • #破产保全
  • #债务人保全
  • #破产程序
  • #企业破产法
  • #债权人权益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破产程序中对债务人进行保全是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概念及依据。 首先,什么是破产程序中的保全呢?简单来说,就是在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被不当处分或转移,保证债权人能够在后续的破产清偿中获得应有的份额,而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的一些限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这是因为破产程序具有优先性和统一性,当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原有的个别保全措施会影响到所有债权人的公平受偿。原有的保全措施解除后,破产程序中的保全措施会按照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新安排。 破产程序中的保全主要由管理人负责。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管理人履行“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等职责。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会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和管理,防止财产流失。 同时,为了保障债权人会议对债务人财产保全的监督,《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等职权。债权人会议可以通过这些职权,确保管理人在对债务人财产保全过程中尽职尽责。 在实践中,如果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可以及时向管理人报告。管理人有权依法追回被隐匿、转移的财产,以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如果管理人怠于行使职权,债权人也可以通过债权人会议等途径,要求管理人履行职责。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