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周岁以上劳动关系该如何认定?


在探讨60周岁以上劳动关系如何认定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对于60周岁以上人员的劳动关系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一般情况下,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当男性劳动者达到60周岁时,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通常会按照此规定终止。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60周岁以上人员就不能再形成劳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这就表明,如果60周岁以上的人员没有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并且与用人单位之间具备劳动关系的特征,那么仍然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从属性,包括人格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人格从属性是指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和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比如按时上下班、接受工作安排等;经济从属性是指劳动者依赖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条件进行劳动,并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其次,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例如,在一家制造企业中,60周岁以上的员工从事产品加工工作,该工作就是企业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实际认定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进行考勤管理、是否为劳动者安排工作任务、劳动者的工作是否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等。如果60周岁以上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也可以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总之,60周岁以上人员劳动关系的认定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多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