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酬收入纳税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报酬收入的纳税在个人所得税范畴中有明确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纳税标准。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劳动报酬所得。劳动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比如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例如,小李一次劳务报酬收入为3000元,那么他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3000 - 800 = 2200元;若小张一次劳务报酬收入为5000元,其应纳税所得额则是5000×(1 - 20%) = 4000元。然后,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级数不同,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也不同。比如,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超过5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举例来说,如果小赵的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元,其中20000元按20%预扣率纳税,即20000×20% = 4000元,超过20000元的10000元按30%预扣率纳税,即10000×30% = 3000元,总共预扣预缴税额为4000 + 3000 = 7000元。需要注意的是,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也就是说,到年度汇算时,会将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再与平时预扣预缴的税额对比,多交了税会退还,少交了税则需要补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