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后土地被征收该怎么补偿?


确权后土地被征收的补偿问题,是很多人关心的事情。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土地征收补偿的基本概念。土地征收补偿,就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把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时,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一般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这笔费用是根据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定倍数来计算的,具体倍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安置补助费是用于安置因土地被征收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如果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它的计算也是和土地年产值相关,同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标准。 对于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地上附着物比如农田里的灌溉设施、大棚等,青苗就是正在生长的农作物。 此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所以,当您确权后的土地被征收时,要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补偿标准和政策,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