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承包纠纷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我家有块土地在承包过程中出现了纠纷,想去法院起诉,但听说有些土地承包纠纷法院不会受理。我不太清楚具体是哪些情况,所以想问问,到底土地承包纠纷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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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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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土地承包纠纷时,并不是所有的纠纷法院都会受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法院不受理土地承包纠纷的几种常见情况。 首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法院通常不会受理。这是什么意思呢?比如一个村民认为自己应该获得土地承包权,但实际上还没有拿到承包合同或者相关权益证书,只是单纯地主张要获得承包权,这种情况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此类纠纷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法院不会受理。村民应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比如向当地的农业农村部门或者乡镇政府反映情况,通过行政途径来确定自己是否有资格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其次,如果是对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产生纠纷,法院一般也不受理。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收集体土地而给予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对于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以及分配数额的确定,这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自治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土地补偿费使用、分配方案等事项,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所以,这类纠纷法院通常会认为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建议当事人通过民主议定程序等途径解决,也就是由村民集体讨论来处理。 另外,当事人对行政机关调整、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有异议,这本质上属于行政纠纷,而不是民事诉讼范畴。比如政府部门因为公共利益等原因调整了某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对此不满。这种情况下,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应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而不是直接向民事审判庭提起民事诉讼,所以法院在民事案件中不会受理此类纠纷。 最后,对于一些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如果双方已经明确约定了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那么一方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会受理。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双方事先约定好了走仲裁程序,那就应该按照约定先去仲裁机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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