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期内土地被征用如何补偿?
我家承包了村里的土地,承包期还没到,现在这片土地要被征用了。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承包期内土地被征用的情况下,该怎么获得补偿,补偿的标准和方式是怎样的,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在承包期内土地被征用的补偿问题,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来理解。首先,土地征用补偿涉及到几个重要的概念。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人的补偿;安置补助费是用于安置因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农业人口的生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则是针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农作物等给予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对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同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一般来说,地上附着物会按照其实际价值进行补偿,比如房屋会根据其建筑面积、建筑结构等因素评估价值;青苗则按照当季作物的产值进行补偿。 在承包期内,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如果是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可以获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果承包方的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还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费用。而对于安置补助费,如果承包方需要安置的,安置补助费会发放给承包方;如果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会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总之,承包期内土地被征用,补偿标准和方式要依据当地的具体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被征地农民可以向当地的自然资源部门或者政府相关部门咨询具体的补偿方案和标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