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储是否需要发布征地预公告?
我家那块地最近说要进行土地收储,但是没看到有发布征地预公告。我不太清楚按法律规定,土地收储到底要不要发这个预公告,要是必须发的话,没有发是不是就不合法了,所以想了解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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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储通常是需要发布征地预公告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依据和概念。 征地预公告是在正式征收土地之前,由政府相关部门向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发布的一种公告。它的作用是让被征地的相关主体提前知晓土地征收的相关信息,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这里所说的公告,在实践中一般就包含了征地预公告。 从实际操作来看,发布征地预公告是土地征收程序中的重要一环。它可以让被征地者有时间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对于征收的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果没有发布征地预公告,可能会导致被征地者对土地征收情况不知情,影响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未按规定发布征地预公告等程序上的瑕疵,可能会使土地征收行为存在合法性问题。如果被征地者发现没有发布征地预公告等不符合程序的情况,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相关部门反映、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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