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均没有证件的情况下土地确权会判给哪一方?
我和邻居家对一块土地的归属有争议,但是我们双方都没有相关证件能证明这块地是自己的。现在要进行土地确权了,我特别想知道在这种双方都没证件的情况下,这块土地到底会确权给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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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均没有证件的情况下进行土地确权,是一个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的复杂问题。 土地确权,简单来说,就是确定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归属。当双方都拿不出证件证明土地归属时,一般不会直接‘判给’某一方,而是会依据一系列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也就是说,首先双方可以尝试自行协商,看看能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确定土地归属。如果协商不成,就需要找政府来处理。政府在处理时,会调查土地的历史使用情况。比如,哪一方长期在这块土地上进行耕种、养殖等生产活动,哪一方对土地进行了改良、建设等投入。一般来说,长期合理使用土地且对土地有较多投入的一方,在土地确权中会更有优势。 如果对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来作出最终裁决。所以,在双方都没有证件的情况下,土地确权最终给谁并不是简单判定的,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对各种情况的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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