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跑路拖欠工资,民宅办厂房东有责任吗?
我在一个用民宅办厂的地方上班,现在老板跑路了,工资也没发。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把民宅租给老板办厂的房东有没有责任啊?需不需要对我们员工的工资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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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分析老板拖欠工资这件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也指出,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说明老板拖欠工资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员工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要求老板支付工资及相应赔偿。 接着看房东是否有责任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房东与员工和老板之间的劳动关系并没有直接关联。房东的主要义务是按照租赁合同将房屋提供给老板使用,而老板与员工建立的是劳动关系。但是,如果房东明知老板利用民宅违法经营办厂,并且这种违法经营导致了员工工资被拖欠等损害后果,那么房东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不过这种责任通常是基于其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明知和一定的过错。比如,在某些案例中,如果房东将民宅出租给没有合法经营资质的老板办厂,且这种行为违反了当地的相关规定,房东可能会因为其过错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这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判断。 所以,在老板跑路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员工首先应该积极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向老板追讨工资。同时,如果有证据表明房东存在过错,也可以考虑要求房东承担相应责任,但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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