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对各类案件的诉讼费用收取标准和办法作出了规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例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以此类推。这一规定出自《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这种收费方式体现了财产案件收费与争议金额挂钩的原则,争议金额越大,收费相对越高。 其次,非财产案件的收费有所不同。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这些规定同样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中有明确体现。 再者,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行政案件按照不同类型收费,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此外,《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还规定了一些诉讼费用的减免情况。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符合特定情形,如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等,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总之,了解《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能让当事人在进行诉讼时,提前做好费用方面的准备,清楚不同案件的收费标准和相关的减免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