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仲裁时效该如何计算?


劳动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就好比你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别人拿走了,从你发现或者按常理应该发现这个情况的那一天开始,就进入了仲裁时效的计算期。 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确定仲裁时效起算点的关键。“知道”就是你明确地意识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了侵害,比如公司明确通知不发你工资了。“应当知道”则是根据一般常理,你在当时的情况下应该能够意识到权益受损,比如公司一直拖欠工资达到了一定的期限,按照常理你就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了。 在时效计算过程中,还存在中断和中止的情况。仲裁时效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仲裁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事由消除后,重新开始计算仲裁时效期间。该法规定,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你向公司提出补发工资的要求,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这时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从这些事情结束后重新开始计算一年的时效。 仲裁时效中止,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中的某一阶段,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仲裁时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比如因为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你无法在时效期内申请仲裁,那么从地震结束后,之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时间接着算,而不是重新算一年。 此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也就是说,如果是工资拖欠问题,在你和公司还存在劳动关系的时候,随时可以申请仲裁,没有一年时效的限制。但一旦劳动关系结束了,就需要在结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