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律对于见义勇为是怎样规定的?


见义勇为是一种在他人面临紧急危险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施以援手的高尚行为。在法律层面,对见义勇为有着明确的规定,以保障和鼓励这种正义之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通俗来讲,就是如果你在见义勇为过程中自己受到了伤害,首先应该由造成危险的侵权人来承担责任。要是侵权人跑了或者没钱赔偿,而你向受益人提出补偿要求时,受益人是要给你适当补偿的。 同时,《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条款就是我们常说的“好人法”。它的意思是,当你出于好心去救助处于紧急危险中的人时,哪怕在救助过程中不小心对受助人造成了一些损害,你也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是为了消除人们在实施见义勇为行为时的顾虑,鼓励大家积极地去帮助他人。 另外,从刑法角度来看,如果在见义勇为过程中涉及正当防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在面对严重暴力犯罪时,见义勇为者的防卫行为有更大的合法性空间。 总的来说,我国法律从多个方面对见义勇为进行了规定和保护。既保障了见义勇为者自身的权益,让他们在救助他人的同时不会因为可能产生的损害而有所顾虑;也明确了在见义勇为过程中不同情况下的责任划分,使得正义行为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和鼓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