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业占地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我打算搞个养殖业,但是不清楚现在关于养殖业占地的政策。不知道在土地使用性质、审批流程、占地规模等方面都有啥规定,会不会很麻烦,也怕一不小心就违规了。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最新政策具体是啥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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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养殖业占地的最新政策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设施农用地,这是一个很关键的概念。它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对于养殖业占地来说,大部分情况属于设施农用地的范畴。 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设施农业用地包括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比如养殖畜禽的圈舍用地。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像养殖设施中必要的管理用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附属设施用地。 在土地使用方面,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如果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比如一些大型的养殖项目,在选址时实在无法避开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经过相关程序可以使用,不过之后要按照规定进行补划。 审批流程上,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乡镇政府定期汇总情况后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也就是说,搞养殖业占地不需要像建设项目用地那样经过复杂的审批,只要向乡镇政府备案就行。这大大简化了程序,方便了养殖户。 对于占地规模,目前并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一般来说,附属设施用地规模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生产规模和建设标准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地的占地规模标准。所以,养殖户在进行养殖项目建设时,一定要了解当地对于占地规模的具体规定。 总之,国家对于养殖业占地有一系列明确的政策规定,养殖户只要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就能合法合规地使用土地进行养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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