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标准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做财务,最近整理账目时涉及到低值易耗品这一块。之前对低值易耗品的界定和标准不太清楚,也不知道最新的规定是怎样的。想了解下现在关于低值易耗品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以便准确进行财务处理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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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并且使用期限不满一年,能多次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 从会计核算角度来看,《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三条规定,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低值易耗品就属于这一类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企业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一次转销法就是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将其价值一次、全部计入有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的一种摊销方法,这种方法核算简便,适用于一次领用低值易耗品价值比较小的情况。五五摊销法是指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在报废时再摊销其价值的另一半并注销其总成本的一种摊销方法,它适用于价值较大、使用期限较短的低值易耗品。 在税务方面,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低值易耗品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合理支出,如果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是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的。企业需要准确核算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和摊销情况,按照规定进行税务处理。同时,不同行业可能会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在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对低值易耗品的标准和管理有一些具体的操作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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