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税务稽查移送公安标准是什么?


税务稽查移送公安标准是指在税务稽查过程中,当发现某些涉税违法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时,税务机关会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处理。这是为了确保税收法律法规得到严格执行,打击严重的税收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税务稽查可能会移送公安: 首先是逃税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税务机关可能会将案件移送公安。这里的“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是指在五万元以上。 其次是抗税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属于抗税。只要实施了抗税行为,无论数额大小,税务机关都可能将案件移送公安处理。因为抗税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还对税收征管秩序和税务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 再者是骗税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对于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件,税务机关在稽查过程中一旦发现达到立案标准,就会移送公安。通常,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五万元以上的,就属于“数额较大”。 最后是虚开发票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税务机关会移送公安。此外,虚开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也可能被移送。 纳税人如果遇到税务稽查,应该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如果对税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和救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