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该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方面,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标准。其目的是补偿工伤职工住院期间额外的饮食支出。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同样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当工伤职工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时,这笔费用用于保障其交通和住宿开销。 康复治疗费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也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规定出自《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不同,标准也不同,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 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等。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