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法人合伙的对内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法人合伙是指企业之间或企业、事业单位之间依照法律的规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而组成的合伙型联营体。对于法人合伙的对内民事责任,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关于出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规定,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法人合伙的各方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如果合伙人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应当向已按期足额出资的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这就好比大家一起做生意,说好每个人出多少钱,有人没出够,那对其他出够钱的人就造成了损害,就需要为此负责。 其次,在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上。《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这意味着,如果合伙协议里明确说了赚了钱怎么分,亏了钱怎么承担,那就按协议来。要是没说清楚,就大家商量,商量不拢就看实际出了多少钱,按比例来分和担。实在不知道出了多少,那就大家平均分。 再者,对于合伙债务的承担。法人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这就是说,当合伙对外欠了债,每个合伙人都有义务把全部债务还上。但是还多了的合伙人,可以找其他合伙人要回他们该承担的那部分。比如合伙欠了100万,A合伙人还了80万,而他本来只该承担30万,那他就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讨50万。 最后,在合伙事务执行方面。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应当为全体合伙人的利益进行。如果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为了防止合伙人不当执行事务而损害整个合伙的利益。比如某个合伙人在执行事务时,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导致合伙损失了一笔钱,那他就需要对这个损失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法律对法人合伙的对内民事责任有着较为系统和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合伙关系的稳定和正常运行。合伙人在开展合伙活动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