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关童工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家亲戚孩子还没满16岁,有人想招他去打工。我担心这可能涉及童工问题,可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想问下法律上对童工有啥规定,招用童工有啥后果,孩子权益咋保障,希望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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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童工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我国法律对童工进行了严格的保护,有一系列明确的规定。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就从总体上划定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的年龄底线,一般情况下禁止使用童工,只有特殊行业在特定条件下才允许。 其次,《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进一步细化了相关内容。该规定第二条再次强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对于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法律也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于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对童工的规定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在合适的环境中成长和接受教育。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共同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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