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度多计提的工资该怎么冲?


在会计处理中,跨年度多计提工资的冲减是一个比较常见的业务操作,同时也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处理方法: 首先,我们来明确“多计提工资”的概念。多计提工资就是企业在计算应发放给员工的工资时,算出的金额比实际要发放的多了。当这种情况跨年度发生时,就需要进行相应的冲减操作。 从会计原理上来说,跨年度的账务调整不能简单地直接冲减当期费用,因为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上一年度的费用应该在上一年度进行准确核算。所以,对于跨年度多计提的工资,通常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科目来进行处理。 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第一步,冲减多计提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这一步的意思是,把之前多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这个科目的金额减少,同时增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因为“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欠员工的工资,多计提了就相当于虚增了这个负债,现在要把它调回来;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用来调整以前年度会计差错等事项的科目。 第二步,调整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 - 应交所得税 这是因为多计提工资会使企业的利润减少,从而少交了所得税。现在冲减多计提的工资后,利润相应增加,就需要补交这部分所得税。 第三步,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 经过这三步,就完成了跨年度多计提工资的冲减操作。 在税务处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所以,跨年度多计提的工资在冲减时,要按照税法规定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避免税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