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度多计提工资该怎么处理?
我公司在去年多计提了工资,现在跨年度了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是直接冲减今年的费用,还是有其他专门的处理办法呢?我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和财务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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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上,对于跨年度多计提工资的情况,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则来处理。首先,我们来解释下“多计提工资”。计提工资就是企业预先计算、提取应该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多计提工资,就是提取的工资数额比实际要支付的多了。 从会计处理角度来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如果发现跨年度多计提工资,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处理。因为这属于前期差错更正。假设去年多计提了工资,今年发现后,要做如下分录: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然后,还要调整所得税,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应交税费 - 应交所得税”;最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如果是贷方余额,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如果是借方余额则相反。 从税务处理方面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多计提的工资如果没有实际发放,是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所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对多计提的工资进行纳税调增。也就是说,要增加应纳税所得额,补缴相应的企业所得税。这样做是为了保证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准确,符合实际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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