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财产分割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探讨同居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同居财产”的概念。同居财产指的是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这里的“同居”,主要是指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的一种状态。 关于同居财产的分割,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般遵循如下原则和规定。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所说的“一般共有”,如果是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共同经营等形成的财产,双方都对该财产享有权利。 对于“一般共有”财产的理解,通俗来讲,就是双方按照各自对财产的贡献大小来确定份额。比如,在购买房产时,一方出资较多,另一方出资较少,那么在分割房产时,就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来确定各自的份额。如果双方对财产的出资比例难以确定,通常会推定为等额享有。 另外,在分割同居财产时,还需要区分个人财产和共有财产。如果是一方在同居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在同居期间通过遗嘱、赠与等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那么这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同居财产的分割。例如,一方在同居前购买的车辆,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辆车就属于其个人财产。 同时,如果在同居期间,双方对财产的分割有约定的,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比如,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规定了哪些财产归谁所有,那么在分割财产时就依据该协议执行。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双方就同居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对财产的出资情况、财产的来源等,以便法院做出公正的判决。 总之,同居财产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在同居生活中,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建议双方在涉及重大财产问题时,签订明确的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