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把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下面为您详细解析房产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房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等。同时,《民法典》也规定了遗嘱有效的条件,如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 在房产继承的流程方面,一般需要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材料;最后,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前往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此外,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死亡的,若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首先要将房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还有,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总之,房产继承涉及到众多法律规定和程序,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建议详细了解法律规定,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确保继承过程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