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需要几个月冷静期?
我想和另一半走诉讼离婚,不知道诉讼离婚需不需要冷静期,如果需要的话是几个月?我不太了解这方面的规定,怕影响离婚进程,希望能得到解答。
展开


在我国,诉讼离婚并没有像协议离婚那样明确规定的“冷静期”时长。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协议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及相关材料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协议离婚有30天冷静期,还有30天的领证期,总共是60天。 而对于诉讼离婚,法律并没有设定类似固定时长的冷静期。不过在实际的诉讼过程中,法院有可能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设置一定期限的冷静期。这主要是为了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冲的时间,让双方重新审视婚姻关系,有可能化解矛盾,重归于好。法院设置的冷静期时长并不固定,短则可能一个月,长则可能数月,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由法院来裁量。比如一些情节相对轻微、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的案件,法院可能设置较短的冷静期;而对于矛盾较深、涉及问题较多的案件,冷静期可能会相对长一些。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