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增值税进项如何抵扣?
我出差坐火车取得了火车票,听说火车票能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但我不太清楚具体怎么操作。是直接就能抵扣,还是要满足什么条件?具体的抵扣流程和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希望了解下这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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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票增值税进项抵扣是指企业或个人在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时,可以将购买火车票所支付的金额按照一定规则,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一部分,从而减少应纳税额。 首先,抵扣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凭证,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所以,只有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或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取得的火车票才可以进行抵扣。同时,火车票必须是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即出发地和目的地都在国内。 其次,关于抵扣的计算方法。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 + 9%)×9%。例如,一张火车票票面金额是545元,那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545÷(1 + 9%)×9% = 45元。 最后,抵扣的申报流程。在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应将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同时,还需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中反映。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应按照规定,妥善保管火车票等相关凭证,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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